一、辞职提前一个月合法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决定离开现有工作岗位前,须遵守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的原则。在此基础上,当劳动者处于试用期阶段时,其向用人单位提交辞呈的申请期限可缩短至提前三日进行书面通知。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那么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与该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无需事先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或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辞职提前一个月必须干满一个月吗
根据法律法规的明确约定,每个劳动者在决定离职之时需预先向其雇主告知一个月。
然而,这并非意味着劳动者必须在该期限内履行全部工作职责并维持全额薪酬。若因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中的特殊条款得以豁免,或是因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某种特定情形出现,劳动者有权缩短或提前结束其服务期并做出离职的决定。因此,虽然法律层面上对于辞职作出了预告一个月的明确规定,但具体实行过程中,递交辞呈后仍可能有例外情况产生,劳动者并不必然需要坚持完成整个一个月的工作时间才能离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依据我过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职工如欲辞去其现有职务,需提前向用人单位作出书面通知,期限为至少一个月;而处在试用阶段的员工则可以将该通知期缩短至提前三日。若雇主未按照上述要求行事,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毫不犹豫地依法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且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事先批准。此项规定的初衷在于维护劳资双方的利益,保证工作交接过程的顺畅无误,同时也为劳动者在遭遇不公待遇时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然而,劳动者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范。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