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对劳动仲裁机构所作出的部分裁定持有异议并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的审判依据将取决于仲裁裁决中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其程序是否存有不当之处。假如您深信仲裁委员会所认定的事实与现实情况并不相符,或者其所援引的法律条款存在偏差,亦或是在仲裁过程中出现了违反法定程序的现象,例如未能为您提供充足的答辩机会等等,那么您便有可能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得到支持。
然而,值得提醒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务必确保具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请求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