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正常的劳动合同执行过程中,公司没有正当理由就改变员工职位或岗位分配的做法往往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诚信原则,用人单位有义务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能随意地修改员工的职责范围与职务等级。这种无缘无故的降职调岗行动不仅会损及到劳动者的合法利益,还可能对劳动者造成心理压力和经济损失。若劳动者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公司的降职调岗行为缺乏合理的依据,且未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劳动者便有权拒绝接受这一决定,同时也可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