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员工任期不足半年即遭到解雇安排,且此种情况乃完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所规定之际,那么他们是有权获得适当经济补偿之的。例如,若为用人单位毫无合理依据地擅自解除与员工之雇佣关系,此时,该单位便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倘若被解雇系因员工自身过失所致,如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等行为,那么用人单位在此情况下将无需承担任何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