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工伤职工接受治疗期间,其享有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且须至出院后才停止。这主要是因为劳动者在住院期间无法履行其劳动职责,而所在用人单位需按月进行赔偿支付以保障员工权益。
至于具体额度问题,通常视乎工伤职工在事故发生前所从事工作的薪资福利水平而定。此项工资范围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额外奖金、津贴费用以及其他补贴款项等等。然每个人的工作性质与薪资结构都不尽相同,因此最终所能获得的赔偿额也将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