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该类状况中,企业以扣减薪资作为惩罚措施显然是违反相关法规的。对于尚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问题,其本身已构成对法律规则的违背。贵方理所当然拥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您可尝试与企业进行沟通协商,争取追回被扣除的工资部分。若企业仍坚持拒不支付,那么您不妨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提起申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此争议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