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若您所提出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被驳回且超过十五天的法定期限,您可以依法选择径直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在此之前务必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包括收集并整理足以证明您主张的有力证据以及相关文件资料,以此来增强您的诉讼请求的说服力。当您向法院提交申诉状时,务必要将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的具体情况及缘由进行详尽而准确地阐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