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启动劳动仲裁程序之前,您需要先行准备相关必要材料,其中包括具备法律效力的仲裁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详实可证的劳动合同以及其他能够直接或间接证实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确凿证据等。紧接着,您需将上述准备妥当的材料向具有审理权限的劳动仲裁机构进行提交,通常情况下,该仲裁机关应位于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或是用人单位注册登记的所在地址。在仲裁申请书中,需明确阐述您所主张的权益内容及相关事实与依据等重要信息。随后,您需要耐心等候仲裁机构的正式受理并接受关于具体开庭日期的通知。在正式的庭审过程中,请务必如实陈述您的实际情况并充分展示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