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鉴于您成功怀有身孕,原雇主未经合法程序便单方面决定将您解聘,此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即便是在怀孕期间及生育和哺乳期间,雇主也必须履行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直至其法定结束期限为止。若您因各种原因不想让这份劳动关系延续下去,那么用人单位就应该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支付给您相应的赔偿金。而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则需要根据您在该单位所服务的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就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