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所承担的抚养责任通常会延续至子女年满18周岁时止。
18周岁被视为子女成年的重要标志,这也意味着他们在法律层面已经具有了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有能力自主地进行日常生活和工作。
然而,若子女在年满16周岁而尚未达到18周岁之际,其自身的劳动收入已然成为其主要的生活来源,并且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准,那么父母便可考虑停止支付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