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这类情形下,我们必须指出这实属违规之举。
依据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拥有对用人单位索回押金的权利。用人单位私自扣留押金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在此情况下,您首先应当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明确指出他们的违法行为,并请求归还所收押金。若经过努力仍无法达成共识,您可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依法提起劳动仲裁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