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践中,被羁押在看守所内的人员家属探视通常受到了严谨且明确的规定限制。通常情况下,在某些特定环节如案件的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尚未做出最后判决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并不允许家属与他们进行会面交流,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避免这些行为对正在进行中的案件处理产生不良影响。
然而,对于已经被判定有罪并被关押在看守所内的人员而言,只要符合看守所管理的既定时间与条件,并且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了相应的申请与审批手续,家属便能在经过进一步的审核和批准后得以与其进行探视。在此过程中,家属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章制度及要求,例如禁止携带任何违禁物品进入探视区域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