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因未按时发放薪资而引起您的离职事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您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将依据您在公司服务的年限进行计算,即每任职满一年,便可依照该标准获取一个月工资的赔偿。若您在公司服务满六个月但尚未达到一年的期限,将会根据整年时间计算补偿金;倘若您在该岗位上服务不足半年,将会按照半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您经济补偿。此处所提及的月工资,均基于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往前推算的过去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