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房屋购置过程中,若购房者在支付了定金之后产生退意,并且不愿继续达成交易的话,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定金是不会被退还的。这主要是由于定金所具备的担保合同履行的特性,而购房者的退意则构成了违约行为。
然而,如果买卖双方能够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且卖方愿意放弃定金的收取权,那么定金也有可能得到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