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遭遇工伤的员工来说,若其在工伤康复之后能胜任原先的工作岗位,那么雇主便不能随意进行调配并降低其薪水。倘若工伤对员工的劳动力产生了部分影响,使他们依然有能力履行原有的职业职责,同样,调岗降薪是被严格禁止的。另外,若新的岗位与原有岗位在工作内容、工作量以及职责范围等方面具有同等性,那就绝不应降低员工的薪酬福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