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故意伤害罪之被告自首之行为必将得到刑罚上的轻判或是减刑处理。若涉及到的犯罪情节轻微且不复杂,那么最终或许能获得较为适当的刑罚。被告的主动投案就已经体现出他们对自己所犯过错有深刻的认识并展现出良好的认罪悔过态度,这一点在量刑过程中是无可替代的重要考量因素。然而,具体的刑罚判决还需视伤害所产生的影响、犯罪实施中所使用的手段以及其主观恶意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综合判断与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