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挪用资金罪乃是由公安机关负责管辖的犯罪类型。挪用资金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式,其指的是在特定环境下,公司、企业或其它机构的从业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擅自将所在单位的财产挪为私用或者提供给他人借取,在金额达到相当数额之上且持续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者,甚至是虽然没有超出这一期限,但是用于谋求利润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