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认定问题,普遍存在五种情况:全责、主责、同责、次责以及无责。其中,全责意指由某一方承担事故发生的一切民事赔偿责任;而主责则代表着该方需承担事故中较大比例的责任;同责则表明事故双方所负责任相当;次责则意味着该方需承担事故中相对较小的责任;至于无责,则是指在事故中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在进行责任认定时,我们会全面考量各方面的因素,如事故各方是否有违规操作、驾驶状态是否符合规定等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