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公司必须解雇员工时,具体情况大致如下所述: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未达到岗位要求;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在职期间严重渎职、挪用公款或从公司窃取财物,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该员工也可能同时和其它用人机构存在雇佣关系,这一行为对完成公司内部的工作任务产生巨大影响,而且经过公司明确指出后,他仍不愿改正;使用欺诈、威胁或利用他人弱点的方式,使得另一方在无法理解实际意义的状况下签订或更改劳动合同,从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最终,因员工涉及刑事犯罪而被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