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民事纷争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倘若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告的陈述或者请求,那么法院有可能做出不利于原告的判决,原因在于民事诉讼程序秉持着“主张之人需承担举证之责”这一基本原则。在此原则之下,原告必须提出充分而有力的证据来支撑自身的主张,否则,法院将无法对其所提出的诉求予以认可和支持。
然而,在特定的情形下,例如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环境污染等领域时,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可能会被适用于案件审理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