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物业所提起的诉讼请求的法定实效期间通常设定为三年之久。由此可知,物业自知晓或理应知晓其权益遭受侵害,以及义务方违反其相关责任之日,方可启动该诉讼程序进行维权。若物业服务合同中对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等事项有明确规定,且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业主仍未能按时支付相关费用,那么物业在三年内如未能及时主张自身权益,则超过此期限后再行发起诉讼,其胜诉可能性将大打折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