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公司因搬迁原因致使各位员工无法再继续履行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时,补偿标准通常会受到众多因素影响而产生差异。一般而言,若是在同一城市内进行搬迁的话,通常情况下并不会涉及到任何形式的补偿问题;
然而,若涉及到跨市搬迁的情况,则公司有责任依据各位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来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而言,每位员工每满一年的工作时间,公司需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公司将按照一年的工作时间来计算补偿金额;
至于那些工作时间未满六个月的员工,公司只需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