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购买房屋过程中,交付了定金之后也是有可能要求返还的。若购房者严格遵守相关约定并因非双方责任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由于卖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定金可依据法律规定予以退还;相反地,如果是由购房者本身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定金便将不会被退还给对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