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境外房地产的商品交易合同中因纠纷无法得到妥善解决之时,各方当事人应遵循平等、互惠共赢之原则进行洽谈以寻求化解方案,若协商无果则可以诉诸第三方进行调解以求得共识。如调解失败的话,双方还可以依照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将纠纷提交至相关指定专家或机构进行仲裁裁决。而如果通过仲裁方式仍然未能解决争议的话,最终仍可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