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很遗憾,这种做法并不可取。优惠券并不能作为支付首付款的法律依据。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首付款必须以实际货币资金的形式进行支付。优惠券仅仅可以在计算总房款时进行折现,但其本身并不能代替现金用来支付首付款。
值得注意的是,首付款是购房者在购买房产时所支付的第一笔定金,其金额通常应该在购买房产总价的30%以上。在买卖双方签署了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出售合同之后,首付款将被立即退还给购房者或者直接冲抵房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