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农村房屋交易所引发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首先选择进行私下协商解决;
如若协商无果,则可以根据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或提请民事诉讼。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一旦裁决结果得以生效,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再就此相同争议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