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符合特定标准的家庭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以寻求置换成更大面积的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人数需与所期望获得的保障性住房面积相适应:对于家庭成员总数为两人或更少的家庭而言,仅被许可进行60平米以下面积的房屋互换;而对于家庭成员总数为三人的家庭来说,则只能进行80平米以下面积的房屋互换;
至于家庭成员总数在四人(含)以上的家庭,他们则有资格进行80平米(含)以上面积的房屋互换。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