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特定情形之下,已然签署了预售合同的房屋亦有可能被退还。若房屋购买者欲取消该交易,原因在于出售方出现了违反合同约定或者实施欺骗行径等违法违规情况,那么消费者有权立即主张解除合同效力。然而,若是因之于自身主观因素而产生的退房意愿,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购买者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旦预售合同得以签订,除非存在法定的无效事由并因此自签订日起即告失效外,各方当事人均应切实遵守并全面履行各自所负有的合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八条
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