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贵司以无合法根据为由辞退员工,其行为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因此,贵司需向涉事员工支付赔偿金,数额相当于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经济补偿则是根据员工在贵司服务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若员工在贵司服务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视为已服务一年;反之,若员工在贵司服务未满六个月,贵司仅需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额度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