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孕妇被随意辞退的事件,我们可以认定这是一种违反正式法律程序以及劳动合同规定解雇员工的不良行为,相应地,企业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遭受损害的劳动者进行合法赔偿。具体的计算方法是将经济补偿的水平提高至原先的两倍。这个经济补偿的数额,视劳动者在所在公司服务的年限而定,原则上是按照每满一年就给予一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准来计算的。对于超过六个月但又不足一年的服务期限,将其视为一整年进行结算;若服务年限不足六个月,则需要按照半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补偿。因此,假如孕妇在用人单位的服务期尚未达到半年,那么经济赔偿的额度将为一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服务期超过半年但仍不足一年,赔偿额度将上升至两个月的平均工资;当服务期超过一年后,赔偿的额度便是两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服务年限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