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辞职赔偿金的计算基准,通常包括了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务合同时至十二个月期限内的薪酬平均值。
其中包含了员工的基本薪资、津贴、补助、绩效奖款以及加班费之类的货币化收入。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某些特殊性质的福利待遇,例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若并未采取货币形态落实发放,那么这些项目则可能不会被纳入到赔偿金计算的范畴之中。另一方面,在计算平均工资时,我们应依据应得工资而非实际发放的工资数据来进行运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