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相关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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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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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江苏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相关内容

加班在现在的社会工作中一种很普遍的现象,那么加班工资又是怎么计算的呢?随着社会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工资方面的计算标准也在不断地更新。下面小编就江苏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标准是什么这一问题来为大家进行详细的解读。

一、怎样确定加班工资基数

1、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所有工资项目。至于何种项目属于工资范畴,则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概念为准。当然,由于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准,所以职工每月加班费可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

2、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类似“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都属于不明确的规定。

3、在实际中,有时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因为职工的月奖具有“劳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属于工资组成部分。至于企业偶尔发放的如“周年庆典奖”等奖金则可不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4、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5、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二、怎样计算加班工资

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实行月工资制的企业,月、日小时工资标准之间换算公式为:日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20.92天小时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167.4小时或日工资标准÷8小时。

结合以上所有的内容,我们可以得到一个清晰的答案,关于江苏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相关内容,公司所支付给劳动者的额外薪酬需要根据劳动合同中的签订的薪酬和江苏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给劳动者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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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多少
在江苏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计算基数为准,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应该按照员工的实际工资计算,但是这里的实际工资不包括伙食补助费及用人单位发放的其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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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江苏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相关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江苏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相关内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怎样确定加班工资基数
1、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所有工资项目。至于何种项目属于工资范畴,则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概念为准。当然,由于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准,所以职工每月加班费可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
2、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类似“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都属于不明确的规定。
3、在实际中,有时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因为职工的月奖具有“劳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属于工资组成部分。至于企业偶尔发放的如“周年庆典奖”等奖金则可加班费计算基数。
4、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5、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二、怎样计算加班工资《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实行月工资制的企业,月、日小时工资标准之间换算公式为:日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20.92天小时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167.4小时或日工资标准÷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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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方案。此外,2009年度市区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增至每月4131元。市劳动保障局介绍,考虑受经济影响的企业的承受能力.3万余元;市区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也将从目前的每月3623元涨到4131元,并直接影响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在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后,“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制度导向将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生育、失业五大社会保险费将按调整后的基数征缴。调整后,最高社会保险年缴费基数将突破11。据此,2009年度(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全市各统筹区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社会保险基数与社会保险费的征缴额度密切相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年缴费基数上限为116529元。值得一提的是.6万元、医疗、工伤,由两市(县)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后执行,我市200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自7月1日起调整,较目前增加了1,此次基数下限没有跟着“水涨船高”,而是下浮至16428元,与去年持平。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2009年度缴费基数一档为24637元、二档为27374元、三档为31667元。江阴市、宜兴市2009年度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届时至2010年6月30日止,养老。据悉,200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1667元昨天市劳动保障局发出通知
江苏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怎样确定加班工资基数
1、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所有工资项目。至于何种项目属于工资范畴,则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概念为准。当然,由于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准,所以职工每月加班费可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
2、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类似“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都属于不明确的规定。
3、在实际中,有时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因为职工的月奖具有“劳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属于工资组成部分。至于企业偶尔发放的如“周年庆典奖”等奖金则可加班费计算基数。
4、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5、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二、怎样计算加班工资《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实行月工资制的企业,月、日小时工资标准之间换算公式为:日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20.92天小时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167.4小时或日工资标准÷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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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基数3000元那么加班费是多少?
加班基数3000元的,加班费=3000÷21.75÷8×实际加班时间(小时)。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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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是浦江县人,之前的社保都是我爸妈帮我交的,现在我出来工作了需要自己负责,我想知道浦江县社保问题基数的相关内容,谢谢
[律师回复] 社保缴费基数规定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12075元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2415元
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4310元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12930元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2586元
城乡居民缴费基数上限:12930元
城乡居民基数下限:3377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上限:4025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下限:2415元/月
1、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109元。
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4025元。按照4025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2415元与4025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2415元。
3、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2912元。
4、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5、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6、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4686元。
【温馨提示】:因各地区政策不同,参保人选择的缴费比例与档次的差异,本文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社保局公布基数为准。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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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给自己买社保,但是我对社保的相关规定不是很清楚,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2017年江苏省社保问题缴费基数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一)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可以为职工工资总额,也可以为本单位职工,但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应统一为一种核定办法。单位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原则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一300%的范围内进行核定。
(二)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为便于征缴可以以上一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作为工资总额统计,在计算缴费基数时作为依据:

1.计时工资,包括:
(1)对已完成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即基本工资部分;
(2)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4)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约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技能工资及岗位(职务)工资;
(5)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职工受处分期间的工资、浮动升级的工资等。
(6)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2.计件工资,包括:
(1)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包括:
(1)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2)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
(3)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
(4)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工人的奖金、体育运动员的平时训练奖;
(5)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运输系统的堵漏保收奖,学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从各项收入中以提成的名义发给职工的奖金等。
4.津贴,包括:
(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
(2)保健性津贴。
(3)技术性津贴。
(4)年功性津贴。
(5)地区津贴。
(6)其他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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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加班工资时加班基数如何定?
计算加班工资时加班基数的确定,是需要根据劳动者的基本工资确定的。在我国的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员工加班费计算基数是关系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所以在用人单位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要注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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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江苏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方案。此外,2009年度市区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增至每月4131元。市劳动保障局介绍,考虑受经济影响的企业的承受能力.3万余元;市区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也将从目前的每月3623元涨到4131元,并直接影响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在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后,“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制度导向将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生育、失业五大社会保险费将按调整后的基数征缴。调整后,最高社会保险年缴费基数将突破11。据此,2009年度(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全市各统筹区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社会保险基数与社会保险费的征缴额度密切相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年缴费基数上限为116529元。值得一提的是.6万元、医疗、工伤,由两市(县)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后执行,我市200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自7月1日起调整,较目前增加了1,此次基数下限没有跟着“水涨船高”,而是下浮至16428元,与去年持平。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2009年度缴费基数一档为24637元、二档为27374元、三档为31667元。江阴市、宜兴市2009年度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届时至2010年6月30日止,养老。据悉,200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1667元昨天市劳动保障局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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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江苏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方案。此外,2009年度市区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增至每月4131元。市劳动保障局介绍,考虑受经济影响的企业的承受能力.3万余元;市区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也将从目前的每月3623元涨到4131元,并直接影响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在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后,“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制度导向将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生育、失业五大社会保险费将按调整后的基数征缴。调整后,最高社会保险年缴费基数将突破11。据此,2009年度(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全市各统筹区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社会保险基数与社会保险费的征缴额度密切相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年缴费基数上限为116529元。值得一提的是.6万元、医疗、工伤,由两市(县)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后执行,我市200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自7月1日起调整,较目前增加了1,此次基数下限没有跟着“水涨船高”,而是下浮至16428元,与去年持平。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2009年度缴费基数一档为24637元、二档为27374元、三档为31667元。江阴市、宜兴市2009年度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届时至2010年6月30日止,养老。据悉,200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1667元昨天市劳动保障局发出通知
江苏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方案。此外,2009年度市区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增至每月4131元。市劳动保障局介绍,考虑受经济影响的企业的承受能力.3万余元;市区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也将从目前的每月3623元涨到4131元,并直接影响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在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后,“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制度导向将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生育、失业五大社会保险费将按调整后的基数征缴。调整后,最高社会保险年缴费基数将突破11。据此,2009年度(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全市各统筹区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社会保险基数与社会保险费的征缴额度密切相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年缴费基数上限为116529元。值得一提的是.6万元、医疗、工伤,由两市(县)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后执行,我市200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自7月1日起调整,较目前增加了1,此次基数下限没有跟着“水涨船高”,而是下浮至16428元,与去年持平。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2009年度缴费基数一档为24637元、二档为27374元、三档为31667元。江阴市、宜兴市2009年度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届时至2010年6月30日止,养老。据悉,200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1667元昨天市劳动保障局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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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加班费的基数怎么计算
以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为基数。第四、职工无论加班多少,每月固定可得一笔“加班费”,即根本不考虑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关于加班费计算基数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一定比例(150%、200%、300%)支付职工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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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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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基数如何计算?
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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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如果是在江苏省那边工作,关于工资方面,想咨询一下关于江苏省加班工资基数大概是怎么样的呢?有哪位知道的吗?
[律师回复] 第
一、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所有工资项目。至于何种项目属于工资范畴,则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概念为准。当然,由于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准,所以职工每月加班费可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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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类似“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都属于不明确的规定。
  第
三、在实际中,有时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因为职工的月奖具有“劳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属于工资组成部分。至于企业偶尔发放的如“周年庆典奖”等奖金则可不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第
四、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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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二、怎样计算加班工资
  《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实行月工资制的企业,月、日小时工资标准之间换算公式为:日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20.92天小时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167.4小时或日工资标准÷8小时。
  加班工资的基数不难确定。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习惯。但是最后获得的加班费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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