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聊到加班工资怎么算这个话题时,你得知道它是基于哪些数据来计算的。
首先,看咱们的劳动合同上是否有明确的工资数字,这就是我们算加班费的基础。
当然,如果你发现合同里的工资种类五花八门,“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等都有的话,那就别偷懒了,一定要把它们加在一起再算加班费,不能仅仅凭借其中一项就开始算。
然后,要是劳动合同里没写明工资是多少?别着急,这时候就用实际工资来算就是了。
事实上,只要是你拿到手的工资、红包、津贴、补贴这些东西,都可以成为计算加班费的依据。
那么这里面,包括但不限于含有国家统计部门定义为“工资总额”的各种收入成分。
不过,尽管实际工资都能用来做加班费计算的参考标准,可是有些费用还是需要剔除出去的,比如说加班费、伙食补贴以及劳动防护补贴等等,这些都是不能用来计算加班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由此可见,确定加班工资基数时,不能以职工的岗位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另外,劳动关系中各个时间段内的加班工资都不一样,比如工作日被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只能是本人工资的1.5倍。
二、加班工资打折合法吗
加班工资打折是不合法的。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包括绩效工资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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