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收到律师函以后别着急,咱们先搞清楚律师函里说的是不是真的。要是你真的没交过物业费的话,那就赶紧跟物业公司联系下,看看为啥会拖欠那么多钱,还差多少。万一是你觉得物业公司的服务太差让你不想给他们钱,那你可得找点证据出来。还有就是尽量跟物业公司好好商量怎么把这个事情解决掉,看看能不能找到个大家都能接受的交费方式或者改善服务的办法。实在不行的话,你得做好打官司的心理准备,把所有对你有利的证据都收集起来。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