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申请财产保全时,担保方式通常存在多种类型。
其一为现金担保,即直接交付特定数额的现金;
其二是实物担保,例如房产、车辆之类价值明确且易于变现的财产;
其三可由具备资质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予以担保。在选择担保方式之际,需综合考量自身状况以及法院相关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