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需要进行解剖,需视具体情形而定。通常而言,若凭借常规检查以及病历资料等即可明确事故的原因与责任,一般无需开展解剖工作。
然而,在部分复杂或者争议性较大的状况下,为了更为精准地查明死亡原因,确定医疗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的关联,或许就有必要实施解剖。解剖属于一种较为严谨、科学的调查方式,不过在操作过程中会充分尊重患者家属的意愿,并且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