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施行政拘留期间,针对被拘留者的保外就医事宜,必须通过严谨且规范的审查以及审批流程来进行处理。正常情况下,倘若被拘留人员患有较为严重的疾病,且这种疾病有可能对其生命安全造成威胁或者使得其无法在拘留场所获得有效的医疗救治,那么拘留所会依照具体情况向上级公安部门提交申请,待公安部门做出决策后,再将决定通知拘留所落实执行。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保外就医这一措施并非可以随时随地申请成功,它是建立在充分的医疗证明以及诊断材料基础之上的。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十九条
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