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财产损失索赔已逾诉讼时效期限,当事人有权就相关赔偿事宜与保险公司进行友好协商。如经磋商仍未达成共识的情形下,当事人仍可依法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请求,然而在此过程中,负有给付责任的一方拥有相应的抗辩权。此外,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不会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