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未遂包括以下两种基本类型:
第一种是基于能犯性的强奸未遂以及基于不能犯性的强奸未遂。
具体来说,能犯性的强奸未遂主要是指考虑到犯罪发生时的各种主客观条件,犯罪行凶者原本有机会成功实施犯罪行为,然而由于其自身意志之外的因素介入,最终使得犯罪未能得逞;而不能犯性的强奸未遂则主要是因为行为人在主观认知方面存在问题或者是由于其采取的行为手段、选择的行为对象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犯罪无法实现其预期效果。
此外,性侵犯未遂还可以分为已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与尚未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已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完全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由于其自身意志之外的原因,犯罪并未达到预期效果;而尚未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由于其自身意志之外的客观因素介入,导致其无法或不敢继续实施犯罪行为,从而使犯罪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性侵犯未遂的具体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为人自身之外的实际障碍,例如受害者的强烈反抗、第三方的干预阻止、自然力量的阻挠等等;
其次,行为人自身缺乏完成犯罪所需的必要能力,例如身体状况不佳、经验不足等等;
最后,行为人对于客观事实的理解出现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