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非法揽储活动主要接受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金融监管机构的审查与整治,具体管辖部门涵盖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多个重要机构。这种非法揽储行为被视为严重的金融犯罪行为,对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干扰。上述监管机构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此类违法行为的个人或组织进行严肃查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一条
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