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持刀行凶导致他人轻伤的情况下,行凶者需负起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主要涵盖了因受伤而产生的必要医疗费用、护理人员的薪酬、交通运输所产生的费用、恢复期间所需的营养补助以及住院时的餐补费用等治疗与康复过程中所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另外,因为误工而减少的收入也应纳入考虑之中。若导致受害人身残,则需要赔偿其倚杖器材等辅助用具的费用及相应的伤残赔偿金;如不幸致其丧失生命,则须赔偿其丧葬仪式所需费用及死亡赔偿金。具体的赔偿总额需结合被害人的实际损失状况、双方在此事件中的过失程度与责任比例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衡量后方可得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