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职位侵占罪的无罪判定,往往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估。若行为主体在行动中并未表现出以职务之便,非法将所在单位财产据为己有的主观意图及实际行为,那么其有可能被判定为无罪。例如,当有关单位财产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存在争议时,行为人对该财产的取得并非源于非法占有的动机;又或者所涉财产价值尚未达到职务侵占罪的法定立案追诉标准。
此外,倘若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实行为人获取单位财产乃是基于合法的职务行为或者具备合理的依据,也可作为无罪辩护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