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公司破产且无力进行赔偿时,将依据破产清算程序予以处理。首先要清查公司资产,涵盖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各类资产形式,随后依照特定的顺序与比例来清偿债务。若公司资产不足以对员工或其他债权人进行全额赔偿,员工便可能无法获取全额赔偿款项。不过,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会被优先考虑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