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用人单位未能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该员工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补缴请求。此外,由于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所引发的任何经济损失,相关员工都具有权向用人单位寻求补偿。关于此项补偿的计算方法,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员工个人自行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其次是因为未缴纳社会保险而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到应有的社保权益,例如医疗费用中无法获得报销的部分、失业救济金的损失、工伤赔偿的损失以及养老金的损失等等。对于上述各项损失的具体数额,则需依据实际情况并结合相关证据进行精确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