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主动辞职者一般不具备领取失业金的资格。因为失业金的领取往往要求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必要条件,而主动辞职显然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范畴。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例如,当用人单位出现诸如未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能及时且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情况时,劳动者因此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可被认定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倘若您的确属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务必要妥善保留相关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以及用人单位的违法通知等材料,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才能够领取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