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辞退补偿金的最高限额,通常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作的相关规定。此种情形下,若劳动者每月的薪酬水平超过了雇主公司所在地的直辖市政府或管理区域所在地的省级行政机构公布的上一年度该地区全体员工平均月薪资的三倍以上时,那么,对于该劳动者所应支付的经济补偿费用则按照全地区该年度全体员工平均月薪资的三倍作为计算基数进行支付,同时,对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也将被限制在最长为十二个自然年内。在此类情形下,辞退补偿金的最高限额就是等于当地该年度全体员工平均月薪资的三倍所乘以外加12个月的时间长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