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用人单位通过口头形式通知员工终止聘用关系的行为,若员工对此表示反对并尚未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好正式的离职手续,则该员工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申诉。在此种情形下,劳动者有可能依据相关法规来证明雇主违法解除就业协议,进而争取恢复原有的工作岗位或索取相应的经济补偿。因为仅仅依靠口头通知的方式来结束雇佣关系,往往无法准确反映出各方当事人真正的意图以及具体的解约理由,从而极易引发各种纷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