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通常被视为侵犯了法律权益的行为。在此情形之下,从事劳务服务的当事人因为实际执行相关工作活动而遭受伤害,其责任担当将依据劳务双方各自的过失程度而定。如果作为接受劳务服务方的当事人存在过错,比如未能为提供劳务服务的当事人提供充分的安全保障措施等,那么他们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与此同时,如果提供劳务服务的当事人本身也存在过错,例如没有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等,那么他们也有可能需要自行承担一部分的损失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