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你签了个合同却没规定谁该赔多少钱的话,如果一方不按规矩办事儿,那另一方也还是可以找对方要点儿补偿的。这时候要用到的就是这个“实际损失”。说白了就是由那个违约的人搞出来的给别人添麻烦的那部分花销。比如说,人家为了遵守合同,可能就得掏一些正当应急的费用什么的;或者更严重的,那种本来应该得到的好处,因为对方违约而泡汤了。这时候就得看守约的那一方能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真的有这些损失,而且损失到底有多大?这个就得看他们的表现怎么样。然后,法院就会看两边都举出了哪些证据,整个事情怎么回事儿,再来决定这违约的损失大概估摸着该有多少。所以,就算合同里边没有明确违约金这件事儿,但对于违约的那个人来说,他还是得为自己犯错付出代价,好好地把别人的损失补上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