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未成年人欠债的处理需依据其年龄与具体情形判定。若未成年人未满八周岁,该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作出的债务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八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匹配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而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在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之后才有效。因此,针对未成年人超出自身能力范畴的债务,通常由其监护人决定是否予以追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